出生缺陷(五)
出生缺陷三级干预
一级干预:
目的:减少危险因素,防止出生缺陷的发生。
时间:怀孕前以及怀孕期。
对象:整个社会。主要针对育龄妇女、孕妇。
主要内容: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基本公共卫生制度的制定,宣传教育,遗传咨询,健康检查,孕前及孕期保健(合理营养、预防感染、谨慎用药、戒烟、戒酒、避免接触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、避免接触高温环境等),采取技术手段干预(包括增补叶酸、外周血染色体检测、TORCH检测、预防接种等)。
二级干预:是一级预防的补充。
目的:减少缺陷儿的出生。
时间:怀孕期。
对象:怀孕妇女。
主要内容:产前诊断、宫内治疗。主要在孕期内通过开展产前筛查及高风险人群羊水染色体检测、物理诊断等技术手段,早发现、早诊断和早采取措施。
三级干预:
目的:使出生缺陷及时得到治疗和控制。
时间:出生后。
对象:主要针对已经出生的新生儿、婴儿等。
主要内容:新生儿筛查,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或介绍转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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